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 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将于2023年1月初在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下载(网址:http://yjj.xm.gov.cn/ajjxxgk_83768/ndbg/)。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118号2005室,邮编:361013,电话:203555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结合应急管理工作特点,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我局使用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官网,构建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933条,其中,政务类信息212条、新闻类信息721条,覆盖机构职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预警信息等政府信息。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并提供搜索栏在线查阅、检索服务。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本部门规范性文件,2022年废止9件,新增2件。
2022年度我局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或上级取消下放等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及其他权责事项清单共181项;在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里机构设置栏目中依法公开部门职责与机构职能,包括“三定”职责,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情况及业务职责分工,并公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等信息全面公开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在《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规范办理流程,提供了网上依申请公开渠道,公开了受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咨询时间、收费标准等要素,已方便市民提出公开申请。今年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条,按时办结4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为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稳定疫情防控新阶段的安全态势,加强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2022年度公开行政许可处罚信息41条,警示类信息36条,事故通报类信息13条,财政资金与采购类信息32条,减灾救助类信息8条。
1.提高安全监管规则和企业标准化建设。我局为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发布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厦门市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细化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通过本市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本市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增强生产经营单位诚信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强化标准化建设与评级标准,规范化标准化评审工作,2022年度在局网站公示二、三级标达标准化评审结果五批次,并通过标准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审的排头兵引领作用,提高我市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2.提高政务服务的透明度和便利度,为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我局35个办事服务事项、3个便民服务事项100%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达到“进一张网、办所有事”以及可通过“闽政通”APP,全部实现“一趟不用跑”;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全面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要素,规范办理材料格式,同时我局加强窗口服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审批服务窗口,提供现场审批、咨询等服务。在局网站设立七日双公示专栏公示行政审批清单与行政处罚决定,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处罚依据、处罚内容等信息。
3.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和精准性,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我局网站设立政策解读栏目,2022年度开展政策解读14次,使用图表、图文、PPT、动画形式展示,政策解读信息是否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发布,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我局开展了3次领导访谈、3次新闻发布会,组织3次投票与征集调查活动并对征集结果进行了分析总结,通过设立网络“咨询建议”和“网上投诉”渠道,累积接收回复咨询建议39批次、网上投诉35批次,对所有网上投诉开展实地核实,并按时回复咨询和核查结果。
4.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力量。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关于“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有效整合我市应急救援资源,全面提升全市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效能,市安委会和市减灾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力量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以深化应急救援力量互联互通、联调联战为重点,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应急救援“国家队”主调主战,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密切协同的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形成“梯次搭配、协同响应、无缝衔接”的立体化应急救援大格局,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把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注重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开办了”厦门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与“厦门应急管理”微博号,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扩大发声能力与提高服务公众水平。截至目前,微信粉丝数11万,本年度共计发布微信1017条,总阅读次数63.6万,总分享次数3.41万,微博发布643条,阅读量241万。广泛宣传应急管理领域工作动态、经验亮点等信息,积极拓宽主动公开范围,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科普知识宣传。2022年局网站改版上线,优化网站主页布局与功能模块,优化精简专题专栏,优化移动端适配。探索信息公开新途径、新形式,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设立网上留言咨询等渠道,发挥网络桥梁纽带与服务作用,加强与公众的信息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2.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我局制定了《厦门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制定了《厦门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新闻发布制度》《厦门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发布工作暂行规定》、《厦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信息管理办法》、《厦门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安全事件管理办法》、《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新闻与信息发布保密管理规定》、《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值守制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规范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规范审核发布流程,确保信息的严谨、真实、安全、准确。
3.强化做好公开工作各项监督保障措施。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党组会上布置政务公开工作并强调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支队、中心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同时下设办公室具体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了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开。在《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提供在线投诉渠道,强化了监督渠道与监督透明度。
4.强化培训工作,2022年组织开展了应急管理系统信息通讯员培训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围绕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任务分解,通过指标解析及案例分析,促进信息公开有力有效,强化监督管理与服务水平的提升。参加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培训、网络安全信息保密、网络舆情处置等相关培训3期,强化提升政府政务公开保密意识与舆情研判处置能力。高度重视考核评估工作,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等工作绩效评分办法的通知》对照各项指标,进行自查,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落实调整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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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4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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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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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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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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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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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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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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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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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2.0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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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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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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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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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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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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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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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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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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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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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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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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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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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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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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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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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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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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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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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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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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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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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因本局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需在公开渠道提供预警提示模块,因预警提示接口和网站接口格式不同,暂未上线。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协调网站建设单位专门开发预警提示专用接口。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严格依照信息处理费有关规定计收信息处理费,2022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主办: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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