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503-30-00-2023-023 | 主题分类 | 其他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厦应急〔2023〕149号 |
标 题: |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申领技术检查员证的请示 |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申领技术检查员证的请示
省应急厅:
2021年底,应急部司法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出台后,我局积极对接取得市委编办、市财政局支持,推进“两员”工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于2022年11月与厦门市九安安全评价检测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综合监管技术服务试点项目合同,按照应急部司法部规定的程序、标准,选聘5名专职技术检查员到我局开展工作。经过1年试用,5名专职技术检查员认真履职,取得较好成绩。
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请求钧厅为我局5名专职技术检查员办理《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技术检查员证》。
妥否,请批示。
附件:技术检查员人员信息表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
主办: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34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28号闽ICP备06004296-28号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170号9F联系电话:0592-2035555(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