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503-25-00-2022-021 | 主题分类 | 行政行为情况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厦应急〔2022〕183号 |
标 题: |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信息
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应急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日常监管执法工作认真落实,进一步做好监管与服务工作。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
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保障失信主体权益,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强化监管与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国家、省、示范区社会信用建设法规政策,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法治观念、执法为民服务理念,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引导失信市场主体及时修复失信,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创造良好信用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建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
1.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内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应当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信用影响和修复途径:一是其行政处罚信息将在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福建)”“信用中国(福建厦门)”三级网站和我局官方网站同步公示,告知该行政处罚信息严重程度;二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要求可以申请进行信用修复的期限,同时告知信用修复途径。涉及一般失信行为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一年。涉及严重失信行为最短公示期为六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按最长公示期予(三年)以公示,期间不予修复。
2.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方式。实行“一处罚一告知”,即每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应一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可与行政处罚决定一并送达,提醒行政相对人及时开展信用修复。
(二)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告知制度工作落实。建立信用修复告知制度工作推进机制,组织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落实信用修复告知制度工作责任。开展信用修复告知制度宣传,在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和我局官方网站公示信用修复告知制度工作方案,通过微信公众号、会议传达等方式进行宣传。开展诚信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减少违法行为,避免行政处罚风险。
(三)加强信用修复工作。行政相对人符合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条件的,需及时报主管部门进行资料确认、审核通过,提高信用修复效率。要坚持过罚相当原则,依法依规确定行政处罚信息严重程度,为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创造条件。对于严重行政处罚信息,在相关市场主体符合自愿申请基础上,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应当提供必要指导,帮助其尽量减轻失信记录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要求
局政策法规处(审批处)负责信用修复告知制度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开展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减轻不予处罚。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全面做好信用修复告知制度的推广落实。
附件:厦门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
附件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
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
编号:
___________:(行政相对人名称)
我局____月____日对你单位(个人)下达的___________(处罚决定书文号),该行政处罚涉及(£一般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特定严重失信行为)行政处罚。根据厦门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该行政处罚信息将在7个工作日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福建)”“信用中国(福建厦门)”三级网站和我局官方网站同步公示。
二、该行政处罚信息最长公示期为(£1年、£3年),请在信息最短公示期满(£3个月、£6个月、£不予修复)后及时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按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指引进行信用修复。
信用中国网站网址:
https://credit.xm.gov.cn/xyfw/xyxf/sxxx/
信用修复咨询电话:0592-2858820(市信用办)
0592-2852249(市应急局)
附件:
主办: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34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28号闽ICP备06004296-28号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170号9F联系电话:0592-2035555(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