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503-31-00-2023-004 主题分类 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03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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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厦门市应急管理局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矿、商贸、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三)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 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要求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 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指导落实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承担市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和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负责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推进消防、森林火灾扑救、地震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区、各部门落实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 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 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下达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监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国际、省际、市际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 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 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包括12个处室,人员编制数39人,在职人数36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市应急管理局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保一方平安、护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积极研究破解前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紧盯安全事故防控。以全方位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措施”、省安委会66条措施和我市80条措施为抓手,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危风险要素,成立市安委办专门督查队伍,开展定期日常督导和不定期专项督导,建立新兴业态、交叉领域安全监管机制,切实压实各方安全责任。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建设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事故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针对重大安全风险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形成企业风险动态管控一张图,实现城市安全风险的快速普查评估和分类分级监管。紧盯危险化学品、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商场、影院、医院、学校、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在特殊时间节点实行“四不两直”和计划外“开小灶”执法,对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法律责任,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

  (二)严密防范自然灾害。深化落实《加强改进我市台风暴雨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十项措施》实施意见,优化预防预备、监测预警、组织指挥、救援处置等工作机制。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推进基层地质灾害、台风暴雨等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根据辖区范围主要影响灾种和人口比例,完善自然灾害避灾点布局,落实抢险物资储备,强化通信保障措施,提升基层应急保障水平。聚焦城镇管道缺陷、低洼易涝地带、下穿通道、地下空间和地铁等关键关节,滚动排查积水点,推进排水防涝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同安、翔安两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升改造和小流域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落实地质灾害点位巡查监测和搬迁安置工作。建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库,实现灾害风险信息数据多部门、多层级、跨平台数据融合共享,推动普查成果在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组织实施新一轮巨灾保险,发挥保险机制在增强抗灾能力、保障改进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修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等工作规程。建设森林防灭火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森林防灭火日常综合管理、火灾现场周边信息获取、灾情研判分析、部门信息交互协同等功能,为抢险救援、调度指挥提供信息化决策辅助和数据支持。推进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向医疗机构、大型企业、重要交通枢纽、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延伸,推动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成果落图,提升城市防震减灾能力。

  (三)时刻做好应急准备。开展翔安区基层应急预案体系试点建设工作,完成基层应急预案编制框架指南,编制强化应急保障方案、预案操作手册、应急处置卡等预案支撑;制定全市各行业、各层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建立应急演练计划、评估、报告制度,推动预案管理从文本管理、末端管理向数字化、全周期管理迭代升级。会同东海救助基地加快全市水域训练保障中心建设,制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引和社会应急力量培育扶持,推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向基层延伸,壮大专兼职企业应急队伍、民兵应急救援、镇街(村居)综合救援队伍。出台市级现场指挥部工作方案,加强应急指挥组织体系建设,逐步推开指挥要素训练和桌面推演工作。会同厦门警备区、东海救助局厦门救助基地推进2个市级训练基地、1个水域训练保障中心建设,开展基地轮训、常态驻训、联演联训,制定年度应急演练和救援业务培训计划,全面提升应急救援专业化水平。加强市直各部门联合应对事故灾难预测预警、指挥协调和救援保障等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救援队伍应急值守和社会应急力量现场协调机制,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剂征用、征用补偿等机制,协调推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建设,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撑保障。

  (四)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实施智慧应急信息化战略,提升全场景应急处突能力,拓展延伸智慧应急运用场景,探索建立应急处突最小出动作战单元,加强应急通信保障、指挥调度系统建设,确保事故处置反映出动迅速、协调组织有序、处置应对高效。起草《厦门经济特区安全生产若干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指引;结合典型案例创作普法作品,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加大曝光力度,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现2023年上半年实现高危行业领域全覆盖,提升我市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化解和处置能力。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8,571.3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9,665.77万元减少1,094.38万元,下降11.3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57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71.3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为8,571.39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9,665.77万元减少1,094.38万元,下降11.3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787.0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08.07万元,公用支出279.00万元;

  2.项目支出6,784.33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71.39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9,665.77万元减少1,094.38万元,下降11.32%,主要是由于办公楼搬迁修缮改造和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建设经费等项目系2022年一次性,2023年不再安排预算。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16.8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的薪资奖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9.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6.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2.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629.70万元。主要用于市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等信息化项目尾款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5.6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131.1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42.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2,390.20万元。主要用于为全体市民购置巨灾保险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437.08万元。主要用于对我市安全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的相关开支。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3,327.3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相关业务开支,如应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等开支。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4.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安排出国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4.5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赴厦检查调研、兄弟单位来厦考察及厦洽会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2.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应急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9万元,比2022年预算274.74万元增加4.26万元,增长1.5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7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8.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13.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19.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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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单位预算附表.xlsx
  • 主办: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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