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503-12-00-2019-026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领域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厦应急〔2019〕6号 |
标 题: |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9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
各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厦门市2019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11日
厦门市2019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19年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减少一般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思路
2019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为指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问题为导向、当前长远结合、狠抓关键环节,着力建设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坚决减少一般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强化督导考核和执法检查,推动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一)2019年全市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力争不超过2起2人,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三)通过严格准入、整顿关闭等方式,指导督促采矿许可证到期的矿山关闭退出。
(四)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五个一批”工作要求,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停产期间强化安全巡查,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三、重点工作
(一)突出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加强企业全员安全责任制通知》要求,推动企业实现责任落实网格化、现场管理规范化、风险管控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安全投入精准化、宣传教育培训正规化和应急救援实体化,建立健全内容具体、考核严格、问责有力、执行到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完善“一岗一清单”制度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责任清单,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紧紧盯住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政策宣传,搞好教育培训,增强其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突出重点时段安全监管。结合事故高发期、政治敏感期以及季节气候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的影响,重点抓好6月、11月、12月等事故高发期和3月全国两会、“台交会”、“贸洽会”、“国庆节”期间及雨季、汛期和台风季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五个到位”(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等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要结合隐患排查工作,在上半年组织专家对所有矿山再全部排查一遍,并将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三)强化执法检查。执法与专项检查列入年度计划,制定年度执法与专项检查计划,与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做好沟通衔接,采取“随机选派人员、随机确定企业”的方式,将执法计划于“双随机”执法检查有机结合,按照“谁检查、谁复查”原则,确保检查计划全部落实,确保发现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四)突出安全监管重点。对高边坡、多台阶和综合开采的矿山要严格安全监督检查,严禁违规交叉作业,开展两次全覆盖监督执法检查,持续推进矿山本质安全建设。
(五)突出重点人员安全监管。着力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一线作业人员监管。采取警示约谈、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等方式,切实推动企业一把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六)切实发挥好专家对“双控”体系建设的作用。积极引导矿山企业聘请专家协助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和完善风险辨识与“三项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企业能够掌握风险辨识分级方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措施。
(七)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质提级。将非煤矿山标准化运行工作与“双控”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防止标准化工作文档化、空泛化,防止为达标而达标。
(八)推动企业构建完善技术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作用,督促矿山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技术机构提供服务。
四、监督执法检查时间安排
(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覆盖全年,根据我市非煤矿山的特点和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实际情况,每季度会同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开展一次执法检查。
(二)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应急局牵头,组织会同国土、环保、公安、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国网公司等部门单位,每半年开展联合专项执法。
附件:执法检查内容
附件:执法检查内容
监督执法检查包括对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检查和企业生产现场安全状况的检查。
(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及“五落实五到位”等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及制度、规程、责任制落实情况;
3.企业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与备案的情况;
4.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对本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5.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情况。
(二)现场安全状况检查内容
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保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3.对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
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日常安全检查情况;
5.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风险管控情况;
6.企业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状况以及安全投入情况;
7.法律、法规、文件规范执行的有关情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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