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503-12-00-2022-038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领域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厦应急〔2022〕111号
标 题: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转发省应急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第12项A级要素福建省评审标准》等3项评审标准的通知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转发省应急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第12项A级要素福建省评审标准》等3项评审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1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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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应急管理局转发省应急厅关于印发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第12项A级要素福建省评审标准》

等3项评审标准的通知

  各区应急管理局,象屿保税区安监局,火炬管委会应急协调处,有关企业:

  现将省应急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第12项A级要素福建省评审标准等3项评审标准的通知》(闽应急规〔2022〕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迅速将通知传达至辖区所有应急部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并按照通知要求,督促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已通过标准评审的企业,也要对照新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进行查缺补漏,持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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