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副市长詹沧洲在全市学习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座谈会上的讲话
来源 :厦门市安监局 时间:2010-08-20 11:13

市委常委、副市长詹沧洲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市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座谈会。召开这次座谈会主要基于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国务院这次下发《通知》内容十分重要,有很多新精神、新要求、新规定,不仅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而且对各级政府以及各监管部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加大了对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这些规定要求我们各级政府领导、各企业主管部门、监管执法部门都要十分清楚。 二是安全生产关键在企业,落实在也企业。当前我市正在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特别是最近市委十届十二次全委会部署了打好五大战役,涉及的行业多、领域广,安全生产是首要前提。通过抓好国务院《通知》的学习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为打好五大战役,推进厦门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是如何抓国务院《通知》的学习、宣传、贯彻,需要结合厦门实际作进一步动员部署。刚才,市安委办柯继安同志就国务院《通知》的出台背景、主要意义及需要把握的精神内涵等方面做了解读,并就如何抓好国务院《通知》的学习贯彻作了部署安排,我都赞成,希望各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贸发局、旅游局和夏商集团的领导也都结合本部门特点,提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具体意见,他们都讲得很好,提出许多新思路、新举措,各单位可以互相学习借鉴。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确保执行到位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之后专门针对企业安全工作下发的又一个指导性和纲领性的重要文件。《通知》九个部分32条,内容涵盖了企业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两个方面,既有政策措施,又有制度保障,体现了安全生产工作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当前与长远的统一,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近日,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专门作出批示: 要认真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执行好《通知》精神,国务院安办也专门下发了通知。市政府对学习贯彻《通知》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议专门组织学习,刘市长也作出重要批示,要求 “各级政府班子成员应齐抓共管安全生产”。我们一定要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国务院安办的要求和刘市长的批示认真抓好国务院《通知》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尤其是各级领导,一定要率先学习好、领会好《通知》精神,把握好核心内容。
 
  一要把握总体要求,领会精神实质 国务院《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明确提出了“三个坚持”的总体要求,即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这是指导和推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必须贯穿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全过程。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通知》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站在推动厦门特区跨越发展的全局高度,以更宽的视野、更大的力度,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要紧密联系实际,抓好宣传贯彻 市安办要抓紧研究制订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通知》的工作方案,编印学习宣传提纲,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加大宣贯力度、拓展宣贯广度、延伸宣贯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通知》精神的学习研讨,加深对《通知》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的理解,努力把学习贯彻《通知》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要将《通知》精神迅速传达贯彻到各镇街、各部门和所有企业及职工,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单位解读《通知》精神,迅速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在广泛学习、宣传、领会《通知》精神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查摆当前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影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在深化体制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形势下,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尤其要着眼于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切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岗位,建设更加坚实的企业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配套 国务院《通知》在总结近年来国内外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十项制度创新,对实现重大隐患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与公告制度,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状况与相关金融、保险等经济政策挂钩,相关高危行业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和责任保险制,安全生产现场人员遇有危险情况临时处置决策权,扶持发展安全产品、产业、装备,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的内容和时限,建设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区、各部门一定要组织企业认真学习领会。多年实践证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本在于制度建设和落实,这也是安全生产一项最基础的、又是最根本的工作。各行业要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结合各行业和企业实际,抓好制度的配套,围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实施更加严厉的监督管理和更加严格的行业安全准入,推进技术保障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实施更加有效的安全生产工作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相互配套、有机衔接、推动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管监察
 
  这次国务院《通知》中,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作出了更加具体、明确和更加严厉的规定,这是中央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安全发展采取的重大举措。必须看到,近几年来出现的一些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与一些企业盲目追求经济效益、重生产轻安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有关,也与一些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直接联系。只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才能最大限度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因此,在学习贯彻国务院《通知》中,特别要强调落实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要强化各级领导的“一岗双责”。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已经多次明确,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领导在抓好分管行政业务工作同时,必须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这次国务院《通知》中再次明确各级领导的安全监管责任,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说明我们各级领导肩负安全生产的责任很重。希望各区政府、政府各部门务必要认真组织所有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国务院《通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切实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
 
  二要强化部门的监管责任。国务院《通知》明确提出,要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这既是履行部门监管责任的必然要求,也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我们要正确认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政府部门监管责任的关系,认清安全监管必须履行的职责,进一步增强执法意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把《通知》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列为当前监管执法的重点内容,把《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检验各级各有关部门监管执法的重要标准,把贯彻执行《通知》的过程转化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的过程。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把好“检查关”。尤其是对那些高危行业和相关企业,更要提高检查频率,对安全生产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要加大惩处力度,真正使企业更加重视员工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由事后被动应急转变为事前主动预防,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三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这次国务院《通知》是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要求实施更加严格的企业安全管理。抓好安全生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关键,也是核心。各区、各部门要组织企业领导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只有生产环境安全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才能正常进行,才有可能持续创造价值和利润。从某种意义上说,安全就是效益,企业领导一定要有这种理念。要推动企业切实严格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强化职工的安全培训,树立安全发展的意识,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坚决淘汰那些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强化更加严格的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度。
 
  三、立足当前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当前正值高温季节,也是防汛期和台风活跃期。省内外因灾害天气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引以为戒,加强防范。各区、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与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正在积极贯彻市委十届十二次全委会精神,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经济越繁忙,建设任务越重,越要重视抓好安全生产,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打好“五大战役”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有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在7月份召开的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最近召开的全省、全市“打非治违”电视电话会议上已经作了部署,希望各单位要按几次会议部署的要求,继续抓好落实。这里,我再强调几点:
 
  一要重视高温季节户外作业安全工作 市总工会要会同卫生、安监、建设等部门,对全市高温作业下的安全管理、劳动保护情况,特别是高温作业生产一线、建筑工地和其它露天作业场所、职工食堂和宿舍进行检查,督促用人单位按照国家《高温作业分级》标准及要求,做好高温作业的安全防范和职工劳动保护工作,防暑降温的基本设施和设备应保证完备和正常使用,确保职工在高温天气下安全作业。对不能保证职工在防暑降温条件下安全作业的,要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调整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作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要加强防汛防台风的安全检查 近一段以来,一些省份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气候变化,认真分析因台风等灾害天气可能带来的安全生产问题,提前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完善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天气可能带来的损失。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水利、电力、建筑、道路施工工地以及生产、销售、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各类企业单位和非煤矿山等的安全监管,及时督促指导企业整改消除各种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三要认真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这项工作已经在8月12日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动员部署,市政府办公厅也下发了我市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区、各部门要按照方案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全面开展集中专项行动,紧紧围绕这次确定的重点范围、重点领域,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从源头上铲除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要确保重大活动和节庆的安全。“9·8投洽会”和世界投资论坛即将举行,中秋、国庆两节也将随后到来,安全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各区、各部门对“两会两节”的安全保障工作要进行专题部署检查和落实。要针对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安全工作的特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主办单位对各类节庆活动要做到“三个落实”,即“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应急处置预案”,开展节庆期间的各类旅游、娱乐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重大活动和节庆的安全稳定。
 
  五要继续抓紧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工作 这项工作年初已作了部署,今年这项工作涉及企业多,任务重,要求高。各区政府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原定工作计划,7月底要完成企业网上自评,8月进入镇街初审阶段。但目前各区进展不平衡,总体进度还偏慢,要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务必在8月底前将企业自评率提升到辖区企业数的80%以上。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做好充分准备,着手企业安全生产等级的复审评定工作。
 
  同志们,安全生产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局。我们一定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为契机,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扎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岛内外一体化进程,推进厦门跨越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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