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行政处罚公示清单(12月30日)
时间:2024-12-30 16:40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备注
1 唐彬 自然人     (厦)应急罚思﹝2024﹞7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规定 唐彬作为厦门毅雷克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对文园公寓145号402室内装修工地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因其疏于对工地生产状况的检查,对当日拆除窗户存在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对作业过程中应使用到的安全绳等劳动防护用品没有进行检查并督导使用,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 处人民币肆仟柒佰肆拾伍元整(4745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0.4745 2024-12-26 2024-12-26 2027-12-25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2 厦门毅雷克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50203MA34MNY213 张桂彬 (厦)应急罚思﹝2024﹞6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4年7月26日11时20分许,厦门市思明区万寿路文园公寓145号402室室内装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思明区人民政府批复,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厦门毅雷克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是万寿路文园公寓145号402室室内装修工程总承包单位,在装修前墙体敲打施工过程中,工人管大田在未做任何防护情况下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不慎失足坠落死亡。厦门毅雷克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罚款 处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5 2024-12-27 2024-12-27 2027-12-26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单项罚款10万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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