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清单(1月17日)
时间:2025-01-17 16:36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备注
1 厦门鹭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50206769256777W 陈江卫 (厦)应急罚﹝2024﹞75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有效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导致普工张文明违反操作规程触碰施工围挡范围内电缆而触电身亡;在施工围挡内设置集装箱、蓄水桶等施工辅助设施并与外单位电缆形成交叉作业面,未排查发现交叉作业面水沟内电缆安全隐患,未采取可靠技术、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翔安区滨海东大道莲河村路段“6·18”一般触电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罚款 决定对公司作出处人民币53万元(伍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53 2025-01-17 2025-01-17 2028-01-16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单项罚款10万及以上
2 中铁隧道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120118MA05KP682L 刁国君 (厦)应急罚﹝2024﹞69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未严格落实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未有效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分包单位普工张文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触碰施工围挡内电缆发生触电身亡;未全面排查交叉施工作业区域周边带电电缆危险源安全隐患,未采取可靠技术、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翔安区滨海东大道莲河村路段“6·18”一般触电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罚款 决定对公司作出处人民币51万元(伍拾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1 2025-01-17 2025-01-17 2028-01-16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单项罚款10万及以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