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震局职责
市地震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制定的地震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编制本地区地震工作的发展规划与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我市2010年发展规划及“九五”计划中“社会发展”方面防灾减灾工作部分的要求开展年度工作。
(三)制定、修正全市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并协助各级政府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管理本地区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宣传教育,工程地震,震害预测与社会防灾,安定社会秩序工作。
(五)组织管理微观、宏观临地震前兆监测;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送地震监测资料。
(六)进行地震震情预报分析,上报震情会商意见,传递地震预报信息。
(七)负责建设管理我市地震遥测台网。
(八)开展地震科普宣传教育,提高民众防灾意识,平息谣传,安定社会。
(九)开展工程地震,提供抗震设计基础资料,审定设防工程。
(十)进行震害预测和对震后灾情的调查评估。
(十一)组织管理全市地震科学技术协作及海峡两岸地震科技交流。
(十二)汇总管理我市地震科技成果,地震科技档案。
(十三)按有关规定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及监测环境,对可能破坏地震监测环境的干扰,台站周围新建建筑等,提出防护意见。
(十四)组织在厦有关地震部门的协调工作。
(十五)完成市政府及上级地震主管部门交代的有关工作任务。
单位全称:厦门市地震局 |
单位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118号8楼 |
联系电话:0592-2132691 |
|
主办: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34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28号闽ICP备06004296-28号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170号9F联系电话:0592-2035555(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