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503-15-00-2025-005 | 主题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厦应急函〔2025〕14号 |
标 题: |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104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2025104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市发改委:
根据市政协提案办理分工,《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由贵单位主办,我局作为会办单位之一,现将办理意见函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近年来,我局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为了探索推进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新思路与新模式,2022年4月我局印发《厦门市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适用于我局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监管对象。但因不符合《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有关的规定,尚未通过市司法局备案。鉴于目前尚无法依据我局《办法》开展信用评价,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参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我局已开展标准化评级的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即“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的等级作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别相应地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原则上不再重复评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发布主体是安全生产诚信等级的授信主体,一年向社会发布一次。”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信用主体按照《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规定在法定权限内采取守信激励措施或失信惩戒措施。
二、措施与成效
2024年先后出台《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制度》《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在我市应急管理领域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记录证明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机制,实行“一键修复”,细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列入、移出、信用修复等程序,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实施全链条“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防止监管执法和信用管理工作“两层皮”。相关做法在《中国应急管理报》上刊登。截至2024年12月,我局通过局官网及信用平台曝光68个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主体。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信用评价工作,拟于全市办法出台后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制定行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设置各项评价指标权重,以保证与全市办法相衔接一致。
(一)加强与市发改委、市司法局沟通,及时调整修订本市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管理办法。
(二)加强诚信建设学习交流,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向诚信建设领先的有关省市开展学习借鉴。
(三)持续推进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结合企业信用评级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执法检查频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领导署名:项文胜
联 系 人:钟鲁宾
联系电话:2852248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3日
附件:
主办: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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