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503-25-00-2025-003 | 主题分类 | 行政行为情况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厦应急〔2025〕9号 |
标 题: |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
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要求,市应急局相关处室与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根据2024年第四季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共组织执法人员56人次,抽查28家企业。检查发现14家企业存在问题隐患42项,其中2家企业存在2个行政违法行为。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厦门惠鹭石化有限公司杏林加油站
1. 加油区和油罐区有多处安全警示标志褪色,应及时更换,并应在罐区及受限空间入口处增设相应的警示标志、风险告知牌;
2. 应补充完善2024年度演练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情况的记录;
3. 加油区域有两个静电消除器失效,应及时充电;3#加油机的油气回收罩破损,应及时更换,旁边放置的计量器应增设静电接地夹:发电机房应设置安全操作规程,并配备相应的作业工具;油罐区域部分操作井内潮湿,呼吸阀、阻火器锈蚀,应及时维护保养;1#操作井量油孔应上锁。
(二)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厦门翔安南路加油站
1. 检查安全设备情况,该加油站卸油口的静电接地夹报警器接触不良,需维护;
2. 危废间设备设施安全风险告知牌中的原责任联系人已调离该加油站,未及时更新,应改为现责任联系人;
3. 油罐区受限空间风险告知牌中氧气含量19.5-23.5%,不符合GB30871-2022要求,氧气含量应改为19.5-21%。
(三)厦门市杏林源丰贸易有限公司滨海加油站
1.加油机旁可燃气体报警器应接地。
(四)厦门市灌口供销社石油加油站
1. 加油站5号加油机内隔挡一线路孔未防火封堵;
2. 抽查监控视频,加油站2024年11月7日卸油时运油车未静电接地;
3. 卸油口消防沙油迹明显,建议更换该区域消防沙;
4. 92号汽油罐观察井油管流向未标识;
5. 应急物资柜内建议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点检记录表。
(五)福建象屿壳牌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海沧海新路加油站
1. 加油站加油区1个灭火器保险插销铅封缺失;
2. 加油站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缺少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文件书写错误。
(六)龙霆(厦门)石油制品有限公司集美加油站
1. 建议在油罐检查井盖和隔油池盖板上设置受限空间或安全标识;
2. 液位仪线管防爆盒进一步完善接地。
(七)厦门环信达化工有限公司
1. 库区东侧围墙边污水泵基座未接地,应当接地;
2. 3号仓库门外配电箱外壳与事故排风扇外壳接地不符合规范,应当按规范要求接地。
(八)厦门善善能源有限公司黄厝社加油站
1. 配电室的柴油发电机通气管未装阻火器;
2. 有限空间台账不完善;
3. 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外壳未接地。
(九)中海油销售福建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渐美加油站
1. 油罐区的风险告知牌内容不够全面,需重新制作更换;进站须知牌前摆放电动车遮挡告知内容,应将电动车移离或更换进站须知牌设置位置;
2. 配电室的绝缘手套、绝缘靴已超过有效期,需更换;
3. 安责险投保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仅30万,低于50万的要求,保障项目不全面,事故预防服务未实施,应当按规定投保并督促保险公司整改,同时在安责险信息平台上传;
4. 该站制定的《全员质量健康安全环保责任制管理细则》部分编制依据未引用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应当重新修订该管理细则。
(十)厦门市金海鹭石油有限公司(曾厝垵加油站)
1. 需对油罐区98号储油罐操作井管线流向标识进行更新;
2. 发电机房的发电机组已停用,应在四色图中进行标注;
3. 油罐区受限空间安全告知牌中“作业氧含量”应更新为19.5-21%。
(十一)厦门航安石化有限公司新店加油站
1. 油罐区消防器材月检卡应改为每半月1次;
2. 3#加油机内非防爆管线穿孔处有1处未用防爆泥封堵;
3. 发电机房一根水管穿墙孔未用防爆泥封堵;
4. 油罐区受限空间风险告知牌中“作业氧含量”应更新为19.5-21%。
(十二)厦门市兴兴海油品配送有限公司天竺山加油站
1. 油罐区废弃静电接地夹盒子应拆除;
2. 油罐区操作井井盖和消防箱箱门应进行等电位跨接;
3. 油罐区受限空间缺少编号和风险告知牌;
4. 柴油汽油的风险辨识缺少爆炸风险;
5. 油罐区通气管颜色标识褪色且未与油气回收管进行区别并设置相应标识;
6. 发电机房缺少风险辨识。
(十三)厦门金达威维生素有限公司
1. 重大危险源埋地罐区有3处“当心触电”安全警示标志褪色,应整改;
2. 储罐区部分静电接地螺丝锈蚀,应加强保养,确保导电性。三车间有2处岗位风险告知牌中的应急处置措施表述不切合实际。环保二期用地排水沟部分盖板破损,应及时修复。调节池上方的玻璃钢盖子应去毛刺处理。
(十四)厦门夏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
1.该企业发货车间一楼1处配电箱未设有安全警示标志。
二、暂未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厦门兴立弘土产日杂有限公司、厦门布莱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泰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石化森美(福建)海沧古楼加油站、厦门新油源石油有限公司集美加油站、厦门市集美区新鹏加油站、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厦门汇本源食品有限公司、厦门市协同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百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厦门佰翔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中永翔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路桥翔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民兴工业有限公司(已搬迁)。
三、立案查处情况
本季度通过双随机检查对2家企业共2个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0.4万元。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
附件:
主办: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34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28号闽ICP备06004296-28号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170号9F联系电话:0592-2035555(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