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9-09-2019-001 | 主题分类 | 行政权力运行图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 标 题: |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通用流程 | ||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通用流程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市级权限)及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等事项的行政许可,通用流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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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及收件 (可选择网上申请或窗口申请) |
网上申请: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查询相应事项后申请 窗口申请:前往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街道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厅综合咨询/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申请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大厅截止取号时间为1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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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及审批 |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规定及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对应办事指南办理时限及要求受理及审批。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首次及换证申请等大部分事项需要书面审查及前往企业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时申请人应当配合核查组的核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参加现场核查评审会议,申请人有权对初步核查意见进行陈述和申辩。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等事项仅需书面审查。不予受理或审批不予通过的,出具文书告知申请企业(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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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证 |
申请企业(申请人)派员窗口取证或由市应急局按照申请企业登记的地址邮寄送达相关许可证书。 |
备注:详细流程及办理要求请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查询对应事项的办事指南或拨打0592-7703375咨询。
附件:
主办: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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