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503-31-00-2022-001 | 主题分类 | 预决算公开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 标 题: | 2022年厦门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 ||
2022年厦门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矿、商贸、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三)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 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要求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 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指导落实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承担市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和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负责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推进消防、森林火灾扑救、地震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区、各部门落实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 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 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下达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监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国际、省际、市际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 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 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部门包括十二个机关行政处室及四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机关 |
39 |
36 |
|
厦门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43 |
45 |
|
厦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
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 |
14 |
13 |
|
厦门市地震局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18 |
16 |
|
厦门市地震遥测中心 |
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 |
7 |
7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厦门市应急管理局部门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构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和灾害事故处置协同应对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安全风险防控。紧盯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粉尘涉爆、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部位,突出电动自行车充电、“三合一”场所消防、城镇燃气使用、水上作业等关键环节,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实行重点时段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守牢城市安全底线。
(二)加强自然灾害防范。综合防灾方面,持续抓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摸清全市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持续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严把创建标准,加强经费扶持,构建市、街道、社区三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网络。防汛抗旱方面,全力推进全市互联互通供水工程建设,加强水资源科学调度,强化山洪地灾群防群测体系建设;开展片区开发建设项目等城市重点部位内涝风险排查,落实隐患点开渠疏通、排水设施维护检查、抢险队伍设备预置等措施;加强危房、涉水工程等巡查,加快受地灾威胁村整体搬迁进度,一旦出现险情及时转移人员。森林防火方面,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完善信息共享、预警合作、联勤联动、约谈问责机制,实行主动式排查、介入式巡防、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制度,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和隐患排查,制定全市森林防火装备物资标准清单,组织全市森林防灭火演练,强化火场指挥能力建设,提升各级森林消防队伍扑火救援能力。防震减灾方面,强化重大建设项目、高层建筑、学校医院工程等重点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推进房屋设施抗震性能普查和首次抗震设防信息采集,摸清全市地震灾害风险底数;加强地震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大型企业、重要交通枢纽、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等建设地震预警终端,推广地震预警APP,实现第一批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共享。
(三)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突出实用、实效、实践、实战,建成全市应急指挥中心,打造“智慧应急”城市大脑,通过科技赋能应急管理,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有力保障。完善海陆空救援力量调度使用机制,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救援供给保障和经费补偿机制,推动应急指挥组织架构重塑优化和指挥流程再造,做好节假日和重点时段期间的应急救援力量预置,确保突发事件迅速响应、高效处置。
(四)夯实城市安全基石。实施应急管理领域“十四五”专项规划,做好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立法准备,持续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企业(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信用评级办法标准,推动安全生产承诺、信用档案和双重预防机制、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加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综合素养。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为13,184.0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773.25万元,增长26.6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184.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84.0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其他收入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厦门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为13,184.09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773.25万元,增长26.6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049.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50.47万元,公用支出699.14万元;
2.项目支出8,134.48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厦门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84.09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773.25万元,增长26.64%,主要是由于(1)原办公场所无法满足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场地要求,经批准2022年拟搬迁新办公场所而产生的修缮改造和搬迁费用;(2)通过为加强各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对排查出的隐患按责整改,实现安全隐患源头治理,风险防控关口前移,着力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拟建设厦门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信息管理系统而产生的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单位离退休139.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3.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4.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89.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在职人员及离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六)事业单位医疗13.4万元。主要用于参公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42.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八)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38万元。主要用于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1万元。主要用于市应急管理局网络安全建设支出。
(十)行政运行3,273.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厦门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灾害风险防治2,390.20万元。主要用于为全体市民购置巨灾保险支出。
(十二)安全监管323.10万元。主要用于对我市安全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的相关开支。
(十三)应急管理5,129.96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相关业务开支,如应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等开支。
(十四)事业运行402.79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五)行政运行627.08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地震局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6.2万元。主要用于市地震局日常运作的相关业务开支。
(十七)地震监测24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地震遥测中心运作相关业务开支。
(十八)地震事业机构218.7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地震遥测中心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政府性资金预算。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4.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未安排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预算安排6.2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赴厦检查调研、兄弟单位来厦考察及厦洽会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5%,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2年预算安排8.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9.9%,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开支。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是根据厦门市应急局整体网络与信息系统具有网络覆盖广、网络出口多、网络保障要求高、汇聚数据敏感等特点。为应对网络安全信息安全风险,根据应急部、省应急厅信息化建设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实际需求,配置相应网络安全设备,保障我市应急管理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可靠运行。
2.立项依据
根据《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框架(2018-2022年)》《应急管理部科技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地方应急管理信息化2020年建设任务书的通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应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市工信局评审批复立项,将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标准展开,既考虑满足合规要求,又符合应急管理局的实际安全建设需求。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项目的实施按期、保质完成,根据合同、设计方案和市工信局评审批复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工程实施的具体情况和特点,整个项目预计90天,分为:项目招投标、项目管理,实施准备,实施进度,到货验收,现场培训,安装调试与测试,文档资料,实施内容,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试运行及测试,总验收等阶段。
5.实施周期
2021-2022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81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巨灾保险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系为完善我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高灾害救助保障能力,以应对重大地震、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风险,为厦门市全体市民购置巨灾保险。
2.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厦委办发〔2019〕30号)文,为延续巨灾保险(第一轮)项目,经市政府同意,拟开展巨灾保险(第二轮)工作。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本项目根据市政府批复的《关于优化第二轮巨灾保险工作方案的报告》(厦应急报〔2020〕1号)实施。
5.实施周期
2020.05-2023.05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390.2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厦门市应急管理局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2.4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7.71万元,增长1.6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厦门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45.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0.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898.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66.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厦门应急管理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 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应急管理部门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71.2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主办: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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