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503-31-00-2025-006 主题分类 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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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025年度厦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单位预算说明
2025年度厦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单位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5-02-15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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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厦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演练、修订等工作;

  (三)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过程中有关具体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

  (四)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信息的接受、处理和上报;

  (五)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

  (六)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法律、法规和救援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

  (七)承担全市重大危险源场所(设施)的安全评估、辨识登记、数据建档等工作;

  (八)负责对全市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施)进行跟踪监督、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的有关信息并提出处理意见;

  (九)指导存在事故隐患的企业进行整改,为重大危险源和其它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设施)的应急处置提供信息及技术服务;

  (十)开发、建立、维护全市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监控及事故应急预警信息系统并负责实施动态管理;

  (十一)承担重大事故现场处置技术指导与事故调查的技术原因分析、鉴定工作;

  (十二)承担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内设2个科室,包括:重大危险源监管科、应急管理科。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应急救援中心将继续紧紧围绕应急管理中心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加强风险管控,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市生产安全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全面协同业务处室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参与市级应急救援现场综合保障机动分队建设管理工作、救援队伍常态化日常调度工作和组织召开座谈会加强与救援队伍之间的沟通联系;协助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试点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应急准备,承担起我局自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负责物资装备管理、使用、维护、报废等工作任务;继续推进物资管理系统建设,配合收集更新全市应急物资装备数据;协助做好应急响应期间物资装备调度工作。

  (三)加强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协助推进指挥中心规范化运行。整合指挥中心值班、运维、技术团队,在业务处室指导下开展团队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人员安排、技术支持、会务保障等事务性工作实施;围绕中心主责主业,升级现有危化品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平台,对应用系统软硬件进行国产化适配改造。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为489.1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5.12万元,下降1.0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8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9.1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为489.1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5.12万元,下降1.0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5.2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77.29万元,公用支出107.99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86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2025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9.1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5.12万元,下降1.04%,主要是人员及医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1.3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薪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0.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5.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4.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0.9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7.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提租补贴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9.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3.86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危险源监管、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的相关开支。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47.48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2025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未安排出国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0.4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赴厦检查调研、兄弟单位来厦考察及厦洽会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2.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7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厦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厦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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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2025年厦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单位预算公开套表.xlsx
  • 主办: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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