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503-12-00-2020-039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领域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中共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党组 | 文 号 | 厦应急党组〔2020〕6号 |
标 题: | 中共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通知 |
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学习计划安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党组
2020年3月31日
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0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体系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中心组学习始终,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和推动应急管理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
二、学习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理论体系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进一步深刻把握这一重要思想涵盖改革发展稳定、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构成系统完整、逻辑严密、相互贯通的科学理论体系,自觉用新思想指导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改造。
学习时间安排:全年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于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经济工作,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关于宗教工作,关于对台工作,关于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关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关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等重要论述,深刻把握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掌握贯穿其中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学习时间安排:全年
(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系列重要讲话,关于生物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增强忧患意识,提高工作本领,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以求真务实作风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局落地落实。
学习时间安排:重点安排在第一季度、第四季度,贯穿全年
(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福建、厦门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厦门、宁德工作时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深入学习《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等系列采访实录,深入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和实践源泉,进一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地领会和践行初心使命,激发爱党爱国热情,凝聚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力量。
学习时间安排:重点安排在第二季度、第三季度,贯穿全年
(五)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全国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会议等中央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局党组的要求上来,坚定信心、提振精神、增强干劲,推动工作落实。
学习时间安排:重点安排在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贯穿全年
(六)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意识形态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性紧迫性。注重分析和把握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形势和倾向性问题,旗帜鲜明坚持真理,立场坚定批驳错误。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和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学习时间安排:重点安排在第二季度、第四季度,贯穿全年
(七)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署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应急管理部、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学习时间安排:重点安排在第一季度、第三季度,贯穿全年
(八)深入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制度
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增强深入学习贯彻党内法规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国理政的实际效能。
学习时间安排:重点安排在第二季度、第四季度,贯穿全年
(九)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如何在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上走前头、作示范等深入学习。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目标上来,把学习激发出来的热情和干劲转化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科学发展上来。
学习时间安排:重点安排在第二季度、第四季度,贯穿全年
(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学深悟透,掌握精神实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铸牢安全生产防线,扎实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学习时间安排:全年
三、学习形式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多开展调研式、研讨式、互动式学习,切实把集中研学和个人自学、领导主讲和专家报告、重点发言和研讨交流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中心组学习的质量和实效。
(一)开展调研。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应急管理质量效率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式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1至2篇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二)授课辅导。围绕政治理论和经济社会热点、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和学习需求,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报告,以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形式组织学习。局主要领导为中心组成员或全体党员上党课。专题授课辅导可视情况适当扩大范围。
(三)研讨交流。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中心组成员要结合自己所分管的具体工作,紧扣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每次集中学习要确定好重点发言人,参学人员可视情扩大至全局处级以上干部。
四、学习要求
(一)夯实学习责任。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制的意见》(闽委办发〔2018〕19号)等制度性要求,自觉把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中心组学习更加规范有序。
(二)落实学习制度。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学习计划经局党组审定后施行,并报送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备案。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全年学习不少于十二次,每次学习安排一个专题,集中学习辅导按照学习计划进行。除以上重点学习内容外,年度学习专题还可根据工作需要作调整和充实。
(三)突出政治站位。要深刻把握中心组学习的政治性、思想性要求,突出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中心组成员要带头学、带头写、带头讲,中心组成员要围绕学习《习近平在厦门》等系列采访实录以及相关内容,带头撰写刊发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强化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的本领和能力。
(四)完善学习保障。人事处、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按照各自职能,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党组中心组学习资料、授课安排、学习通知、学习记录等学习服务和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要充分保障好中心组集中学习邀请专家作报告的课酬费、差旅费等费用支出,较之一般学习培训标准可以适当有所提高。
(五)强化考核通报。采取局域网、情况通报或微信、微博等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情况和成果,结合年终总结和述职,对上一年度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通报,带动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学习。自觉认真接受市委宣传部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调研、检查、考核,在年底前向市委宣传部专题报送本年度中心组学习情况总结。
附件:1.2020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名单
2.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推荐书目
附件1
2020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名单
组长:连坤明
组员:郑宝华 欧卫国 郭小岩 毛松林 罗水香 庄育霖
项文胜 罗德庆
附件2
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推荐书目
1.《党的十九大报告》
2.《中国共产党章程》
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第2卷)
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
6.《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7.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9.《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10.《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
1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1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重要讲话精神
13.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14.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政府工作报告》
15.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
16.全国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会议等会议精神
17.《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等系列采访实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19.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20.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21.福建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厦门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
22.《党委中心组学习参考(202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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