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503-12-00-2016-162 | 主题分类 | 资金信息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 标 题: | 2015年度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局(汇总)部门决算说明 | ||
2015年度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局(汇总)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厦财决批行〔2016〕39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执行情况。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三)承担全市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四)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组织和综合协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五)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继续教育和执业的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拟订并督促实施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的推广,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七)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依法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纠正违章违规行为;开展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指导企业查找事故隐患并督促隐患的整改;参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参与调查和处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一般事故;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和复查。
(九)承担全市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重大危险源场所(设施)的安全评估、辨识登记、数据建档等工作;协助对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场所(设施)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指导存在事故隐患的企业进行整改,为重大危险源及其它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设施)的应急处置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开发、建立、维护全市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监控及事故应急预警信息系统并负责实施动态管理;承担重大事故现场处置技术指导与事故调查的技术原因分析、鉴定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局(汇总)部门包括1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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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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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机关 |
18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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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 |
参公事业 |
27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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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
事业 |
9 |
9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狠抓责任落实,以企事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重点,强化安全措施,加大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总体平稳。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突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油气输送管道、建筑废土、地质灾害防控、燃气、电梯等12个行业(领域),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回头看”。
(二)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2015年,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开展粉尘爆炸、油气管道、涉氨、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渡口渡船、工程建设、轨道交通、消防、非煤矿山、铁路道口、公路隧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同时,旅游、民航、渔业船舶、电力、水利、铁路运输、农业机械、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监管,确保安全。
(三)全力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2013年,我市被列入全国首批十个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单位之一,经过三年创建,我市各项工作已基本达到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考评标准。2015年,我市编制“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中的《厦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推进全市3大类25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56个典型项目培植,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LOGO和创建口号设计、“安全发展我要说”有奖征集和“我身边的安全故事”有奖征文活动。目前,市安委办已完成对各区、各有关部门创建工作的预评估,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在今年上半年向国务院安委办申请考评验收。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安科院莅厦开展调研,对我市制定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划定城市生态保护红线、对工业产值近百亿元但安全条件不达标的翔鹭石化股份公司不予复产等举措给予肯定。10月28日,在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交流会上,我市作为全国6个先进城市之一作了典型发言。
(四)全面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
2015年,制定全市580多个行业个体工商户创建标准6类15种,召开冶金、建设等行业以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现场观摩会100场,投入17万元开发“厦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严格实行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分离,建立评审达标企业运行情况常态化检查评估机制。目前,全市应达标企业7823家,已达标7518家,达标率96.1%。其中电力、烟草、渔业船舶、文化经营、文物保护、民爆使用单位、建筑施工、农机等8个行业企业已全部达标;冶金等7个行业达标910家(二级28家,三级882家),达标率93.14%;小微企业已达标2482家,达标率92.5%;个体工商户共85808户,已完成73001户,创建率85.07%,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2015年目标任务。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在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五)不断深化依法治安
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抓住薄弱环节,以法治思维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燃气领域,2015年市人大制定《厦门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管若干规定》,明确燃气监管职责及部门分工,强化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规范餐饮场所和普通用户燃气使用,完善打击“黑气”工作机制,健全建设项目燃气安全保障机制。目前,《厦门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管若干规定》三个配套文件也已下发。道路交通领域,市人大修改《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全面细化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种类及标准,建立交通设施统一管理维护机制,推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优化交通管理服务,加强执法力量建设。电梯领域,市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厦府办〔2015〕212号),并以市政府令第160号形式出台《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电梯安全监管职责,建立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机制,推动建设电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建筑废土领域,以市政府令第162号形式修订出台《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明确建筑废土监管职责分工,推动建筑废土纳入城市规划并合理布局,加强建筑废土管理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建筑废土管理信息平台。旅游领域,市政府印发《厦门市鼓浪屿家庭旅馆管理办法》,明确家庭旅馆监管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经营场所安全防范条件。公共安全领域,新修订的《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办法》草案正在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明确主管部门及户外广告设置人责任,规定13种户外广告设施的禁设情形,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和维护。今年,还将推进《厦门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立法进程,制定《厦门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厦门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厦门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将安全监管纳入法治化轨道,确保公共安全监管有法可依。
(六)扎实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
2015年6月1日起,市安监局正式承接市卫计委划转市级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各区职业卫生职能划转工作也已全部完成;市区两级安监部门已新增职业安全监管人员26名,增补11名省卫计委具有预防医学和职业卫生相关专业的专家,目前市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职业与环保组专家达到27名;全市申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职工总人数347276人。截至11月18日,全市761家存在职业危害的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工作完成率100%,填报企业数量和完成率居全省第一。职能划转以来,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专项检查;对376家用人单位的450位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辅导,并将职业安全健康相关课程纳入市级各培训机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课程。2015年,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现场会议在我市召开,推广我市做法。
(七)积极构建安全发展多元化保障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体系,实现6个区、39个镇(街)、489个村(居)“五级五覆盖”。二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形成以市、区两级政府预案为引领、覆盖职能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建1支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3支国家与省直驻厦专业救援队、18支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6支区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和3支民间志愿者救援队的“1+3+6+18+3”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模式,组织开展全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综合演练。三是探索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引入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对我市涉氨制冷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监测与评估,市交通运输局在全市首创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巡视制度,市地铁办开展地铁安全生产第三方专项监测。四是强化高危行业风险防控,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五是持续深化安全社区建设,全市39个镇(街)全部开展安全社区建设,26个镇(街)已通过省级安全社区评审达标,思明区筼筜街道成为全省首个国际级“安全社区”,鼓浪屿街道获评国家级“安全社区”,思明区、集美区和海沧区实现省级“安全社区”全覆盖。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局(汇总)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78.56 万元,本年收入2,421.62万元,本年支出2,038.2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61.97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2,421.62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86.91万元,增长1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61.2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 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 万元。
6.其他收入160.40万元。
(二)2015本年支出2,038.2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69.66万元,增长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323.7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85.96万元,公用支出137.83万元。
2.项目支出714.42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分类)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3.17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54.62万元,增长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1.科学技术支出31.92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48.08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系2014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平台(三期)结转项目尾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9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22.11万元,增长63 %。主要原因2015年有4名公务员退休,导致离退休经费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27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32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每年工资固定增资调级调档。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79.4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0.72万元,基本持平。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323.74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83.60万元,增长7%,具体情况如下(按类级经济分类统计):
1.工资福利978.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1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27.87万元,增长3 %。主要原因是2015年工资改革导致工资福利增加。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7.2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48.96 万元,增长31 %。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导致住房公积金增加。
3.其他资本性支出19.6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6.77万元,增加53%。主要原因是2015年市安监局办公楼搬迁购置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
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0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债务利息支出0.0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支出0.0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具体款级经济分类支出情况,详见附件7。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14年决算数0万元。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 “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8.45万元,同比增长10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1.69万元,主要用于到俄罗斯参观学习燃气安全管理先进经验。2015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4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5人次。与2014年相比, 因公出 国(境)经费支出下增长1.05 %,主要原因是:2015年本单位组团到俄罗斯学习培训,时间跨度长,费用高。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9.5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5%,基本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7.23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及其他兄弟单位等来厦检查交流的接待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66批次、接待总人数603人。与2014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3%,基本持平。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政府采购总额74.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86万元。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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