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503-05-00-2017-001 主题分类 资金信息
发布机构 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标 题: 2017年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17 11:02 来源: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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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安监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 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执行情况。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三) 承担全市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四) 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组织和综合协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五) 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继续教育和执业的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六) 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拟订并督促实施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的推广,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七) 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 依法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纠正违章违规行为;开展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指导企业查找事故隐患并督促隐患的整改;参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参与调查和处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一般事故;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和复查。

(九) 承担全市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重大危险源场所(设施)的安全评估、辨识登记、数据建档等工作;协助对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场所(设施)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指导存在事故隐患的企业进行整改,为重大危险源及其它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设施)的应急处置提供信息及技术服务;开发、建立、维护全市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监控及事故应急预警信息系统并负责实施动态管理;承担重大事故现场处置技术指导与事故调查的技术原因分析、鉴定工作。

(十) 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指导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工作;负责办理发放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手续;负责烟花爆竹违法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处理等。

(十一) 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依法监督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执行;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不包括医疗机构)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审核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负责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安监局部门包括四个机关行政处室及二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机关

19(含纪检干部2名)

15

厦门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

参公事业

29

29

厦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事业

9

9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主要任务是:有效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金砖会议胜利召开,继续开展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国家总局验收工作安排,继续做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迎检工作。

(二)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防台应急演练方案、安全生产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对安全监管,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四)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坚持暗查暗访和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在服务中增强安全监管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做好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应用,建立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公示、信用承诺和信用等级评定、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等制度,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市安监局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为2242.3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3.80万元,增长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4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42.3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结余结转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市安监局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为2242.3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3.80万元,增长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543.4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20.58万元,公用支出287.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5.48万元;

2.项目支出698.89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42.3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3.80万元,增长4%,主要是由于2017年在职人员养老改革,人员经费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支出1361.5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公务车辆支出等;

(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7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等;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6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绩效工资、奖金、过节费等;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114.7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资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资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0.3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过节费、奖金等;

(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6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等;

(八)应急救援支出65万元,主要用应急演练支出;

(九)安全监管监察专项499.8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特种作业考核工作、执法办案支出、大型设备设施运行维护、非煤矿山专项支出、危险化学品专项支出、职业安全卫生监管等支出;

(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全生产监管)54万元。主要用于市安全生产监管网站、各区安全生产信息网维护管理、软硬件维护费支出、安委办工作经费支出、安全监管OA系统建设等支出;

(十一)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企业安全生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期)建设。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市安监局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5.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6.6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来检查督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年支出相比下降0.03%,主要原因是: 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以来,公务接待有所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28.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8.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汽车定额标准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安监局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43.4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28.63万元,增长1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安监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5.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5.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安监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市安监局部门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汇总表

2.2017年收入项目预算总表

3.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汇总表

4.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5. 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6. 2017年非税收入计划表

7. 2017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表

8. 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9. 2017年市级专项支出绩效目标表

10. 2017年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11.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2.2017年一般性支出压缩情况表

13.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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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2017年度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附件.xls
  • 主办: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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