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503-05-00-2019-001 | 主题分类 | 资金信息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 标 题: | 2019年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 ||
2019年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执行情况。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三)承担全市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四)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组织和综合协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五)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继续教育和执业的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六)依法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纠正违章违规行为;开展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指导企业查找事故隐患并督促隐患的整改;参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参与调查和处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一般事故;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和复查。
(七)承担全市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重大危险源场所(设施)的安全评估、辨识登记、数据建档等工作;协助对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场所(设施)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指导存在事故隐患的企业进行整改,为重大危险源及其它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设施)的应急处置提供信息及技术服务;开发、建立、维护全市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监控及事故应急预警信息系统并负责实施动态管理;承担重大事故现场处置技术指导与事故调查的技术原因分析、鉴定工作。
(八)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拟订并督促实施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的推广,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九)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包括4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财政全额拨款 |
17 |
15 |
|
厦门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 |
财政全额拨款 |
43 |
42 |
|
厦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 |
11 |
11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重视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推动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推进落实《厦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加快厦门“五大发展”示范市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兴文化。把弘扬先进安全生产文化作为根本举措,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手段,及时宣传安全生产,广泛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基本常识,积极倡导“全民我要安全”, 努力构建有特色的安全文化。大力宣扬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印发安全生产小册子,加强一线员工教育培训,让“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为。
(二)深改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按照上级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我局的神圣职责。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强化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三)落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厦门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压实党政干部领导责任、行业主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通过督促检查、组织巡查、考核考评等办法措施,促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落实。
(四)控风险。树立任何风险都是可以管控的理念,把工作重心转到源头治理上来,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健全完善标准规范。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五)治隐患。加强检查督导,按照“五落实”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抓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粉尘防爆、涉氨制冷等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
(六)强监管。进一步理顺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完善安全生产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的综合协调监督机制,形成综合监管合力。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
(七)严执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继续开展安监系统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推行执法全过程管理监督。严格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通过事故调查处理倒逼责任落实。
(八)抓应急。严格按照“全面管控、重点管住、细节管好”三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和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配齐应急救援装备,落实值班值守,储备充足应急物资,确保应急救援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位。
(九)促发展。推进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采取检查、考核、讲评等办法措施,督促完成69项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和100个成果清单工作。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工贸企业标准化建设。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为2852.4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39.85万元,增长9.1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85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52.4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为2852.4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39.85万元,增长9.1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150.3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16.83万元,公用支出333.53万元;
2.项目支出702.05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52.4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39.85万元,增长9.18%%,主要是由于2019年新增13名军转干部,人员经费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4.7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7.1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11.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在职人员及离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27.38万元。主要用于参公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17.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八)行政运行1908.4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厦门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和厦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九)安全监管677.35万元主要用于安监部门对我市安全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的相关开支。
(十)应急管理24.7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物资储备及重大危险源监管等开支。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19年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19年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未安排出国预算,待实际发生时再追加调整。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9.5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来厦检查督促及兄弟省市单位来厦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压缩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6.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65.61%,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2019年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保留1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和1辆应急救援特种车辆,其余车辆按规定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在安排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50.3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46.80万元,增长12.9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5.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5.00万元。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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