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2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2-10 17:29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2年全市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章第八十九条规定,现将2022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2022年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8起、死亡57人,同比分别减少23起、11人,分别下降22.8%和16.2%,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4年“双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按区域划分。湖里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一降一升”,思明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具体是:湖里区事故7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3起、增加2人,分别下降30%和上升50%;思明区事故17起、死亡7人,同比减少6起、3人,分别下降26.1%和30%;集美区事故15起、死亡11人,同比减少9起、3人,分别下降37.5%和21.4%;海沧区事故13起、死亡9人,同比减少8起、5人,分别下降38.1%和35.7%;同安区事故10起、死亡13人,同比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9.1%和7.1%;翔安区事故11起、死亡10人,同比减少1起、2人,分别下降8.3%和16.7%;自贸区、火炬高新区今年与去年同期均未发生事故。此外非属地责任事故计5起、1人。各区按事故起数排序从高到低分别是思明区,集美区,海沧区、翔安区、同安区、湖里区;按死亡人数排序从高到低分别是同安区、集美区、翔安区、海沧区、思明区、湖里区。

  (二)按行业划分。建筑业(含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等)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交通运输业(含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等)、商贸制造业(化工业、烟花爆竹业、工贸业等)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其他行业(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一平一降”,具体是:

  建筑业事故21起、死亡22人,同比增加3起、3人,分别上升16.7%和15.8%。其中房屋建筑业3起、3人,同比减少2起、2人,均下降40%;土木工程建筑业5起、5人,同比增加2起、2人,均上升66.7%;其他建筑业(建筑装饰业等)事故13起、14人,同比增加3起、3人,分别上升30%和27.3%;

  交通运输业事故50起、死亡29人,同比减少22起、8人,分别下降30.5%和21.6%。其中,道路运输业事故47起、死亡26人,同比减少22起、5人,分别下降31.9%和16.1%;水上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去年同期无事故;航空运输业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1起、4人,均下降100%;其他运输业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持平。

  商贸制造业事故4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4起、5人,分别下降50%和62.5%。

  其他行业事故3起、死亡3人,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下降25%。

  农林牧渔业和采矿业去年及今年同期未发生事故。

  (三)按事故类型划分。分为道路运输、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物体打击等21类事故,其中:5类事故同比上升,4类事故同比下降,2类事故持平,10类事故今年和去年同期均未发生事故。具体是:

  道路运输事故47起、死亡26人,同比减少22起、5人,分别下降31.9%和16.1%;

  高处坠落事故13起、死亡12人,同比增加4起、3人,分别上升44.4%和33.3%;

  机械伤害事故5起、死亡4人,起数同比增加1起、上升25%;死亡人数同比持平;

  坍塌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起、1人,均上升50%;

  淹溺事故2起、死亡2人,去年同期无事故;

  起重伤害事故2起、死亡2人,起数同比增加1起、上升100%,死亡人数同比持平;

  触电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4起、4人,均下降80%;

  中毒和窒息事故1起、死亡3人,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人,上升50%;

  车辆伤害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3起、3人,均下降75%;

  物体打击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3起、3人,均下降75%;

  其他伤害事故2起、死亡2人,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减少3人,下降60%;

  灼烫、火灾、冒顶片帮、透水、爆破、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去年和今年同期均未发生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建筑领域同比双上升。2022年,虽然我市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双下降”,但建筑业事故21起、死亡22人,同比上升16.7%和15.8%。其中高坠事故11起、死亡10人,同比增加2起、1人,分别上升22.2%和11.1%,分别占建筑业事故总数的52.4%和45.5%。此外,与管网施工相关的事故屡禁不止,今年以来共计5起、死亡7人,同比增加2起、3人,分别上升66.7%和75%,其中“6.17”有限空间较大事故导致3人死亡。

  二是道路运输领域事故占绝对比例。今年道路运输事故47起、死亡26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60.3%和45.6%。其中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事故28起、死亡21人,占道路事故总数的56%和72.4%;涉及大型货车事故26起、死亡21人,占道路事故总数的52%和72.4%。“4.6”交通较大事故死亡3人,均和电动车、大货车有关。

  三是最后一公里”落实不到位突出。高处坠落方面,全市高处坠落事故13起、死亡12人,同比上升44.4%和33.3%,高处坠落事故的居高不下凸显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限空间方面:同安“6.17”较大事故发生后,市里专门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办法、规范指引。尽管如此,2022年12月16日下午,翔安区又发生1起2名工人污水井疏通中毒晕倒事故,所幸未造成人员死亡。

  三、下一步采取措施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要全方位常态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安委会66条措施和我市80条措施,落实各级党政领导“责任清单”和行业部门“职责清单”。完善事故多发地区动态跟进机制,对问题突出的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约谈通报、警示提醒、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现场督导、媒体曝光,组织“开小灶”,开展深层次整治,做到标本兼治。针对交叉及新兴行业领域要及时提请明确监管职责,构建边界明晰、分工明确、失职可追的责任体系。

  二是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全面运行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建立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实现城市安全风险的快速普查评估和分类分级监管。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深化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平台运用。突出项目规划、安全评估、安全距离等要素,严把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审批,加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竣工等环节的安全把关,建立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准入体系。进一步健全重大工程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部门联审联查机制,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

  三是紧盯重点领域,进一步实现精准治理。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商场、影院、医院、学校、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点位,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网格化工作机制,全面梳理排查各类隐患风险,实施闭环管理,实现动态清零。要结合安全生产季节性和阶段性特点,定期研判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针对薄弱环节和事故易发部位,针对不同问题进行阶段性治理和精准治理。

  四是加强法治保障,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快推进《厦门经济特区安全生产若干规定》制定出台,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指引;结合典型案例创作普法作品,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加大曝光力度,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争取实现2023年上半年实现高危行业领域全覆盖,提升我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化解和处置能力。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在特殊时间节点实行“四不两直”和计划外“开小灶”执法,对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法律责任,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安全监管服务,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举报奖励制度,优化完善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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