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章第八十九条规定,现将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如下:
2023年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9起、死亡50人,同比减少19起、7人,分别下降24.4%和12.3%。具体情况如下:
一、 按区域划分
思明区事故12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6起、1人,分别下降33.3%和14.3%。湖里区事故7起、死亡8人,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上升33.3%。集美区事故12起、死亡10人,同比减少4起、2人,分别下降25%和16.7%。海沧区事故8起、死亡7人,同比减少7起、2人,分别下降46.7%和22.2%。同安区事故10起、死亡11人,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人、下降15.4%。翔安区事故10起、死亡8人,同比减少2起、2人,分别下降16.7%和20%。
二、按行业划分
商贸制造业事故7起、死亡7人,同比增加3起、4人,分别上升75%和133.3%。建筑业事故18起、死亡17人,同比减少2起、4人,分别下降10%和19.1%。其中房屋建筑业3起、死亡3人,同比持平;土木工程建筑业5起、死亡4人,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起、下降20%;其他建筑业10起、死亡10人,同比减少2起、3人,分别下降16.7%和23.1%。交通运输业事故30起、死亡22人,同比减少20起、7人,分别下降40%和24.1%。其中道路运输业30起、死亡22人,同比减少17起、4人,分别下降36.2%和15.4%;水上运输业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100%;其他运输业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2起、2人,均下降100%。其他行业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持平。去年及今年均未发生农林牧渔业和采矿业事故。
三、按事故类型划分
道路运输事故27起、死亡18人,同比减少20起、8人,分别下降42.5%和30.8%。高处坠落事故11起、死亡10人,同比减少2起、2人,分别下降15.4%和16.7%。物体打击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1人,均上升100%。车辆伤害事故5起、死亡6人,同比增加4起、5人,分别上升400%和500%。机械伤害事故10起、死亡10人,同比增加5起、6人,分别上升100%和150%。起重伤害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100%。触电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坍塌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2起、2人,均下降66.7%。未发生淹溺事故,同比减少2起、2人,均下降100%。未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同比减少1起、3人,均下降100%。其他伤害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50%。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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