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高危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5-03-24 17:38

厦门市高危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现就厦门市高危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询价项目名称:厦门市高危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维护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5-JF034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采购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期

厦门市高危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维护服务

厦门市高危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软、硬件维护,具体详见下方项目要求。

12个月

  2、项目需求

  2.1技术服务目标:为保证厦门市高危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正常运行,采购人向供应商采购系统运维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技术支持、驻点、维护、升级、优化等。

  2.2技术服务的内容

序号

分项

名称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备注

1

业务

软件

厦门市高危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定制

1套

核心系统

2

系统

软件

操作系统

Ubantu16.04_desktop

1套

核心系统

3

系统

软件

操作系统

CentOS 7.6(64位)

1套

核心系统

4

系统软件

数据库

MYSQL5.6

1套

核心系统

5

系统软件

操作系统

Windows Server 2012 r2

1套

核心系统

6

系统软件

数据库

Windows Server

2008

1套

核心系统

7

系统软件

车载监控软件

海康萤石云

1套

普通系统

8

中心端硬件

重大危险源视频服务器

联想7X04服务器

1台

核心设备

9

中心端硬件

重大危险源传感器

服务器

DELL服务器R740

1台

核心设备

10

中心端硬件

整合网1交换机

H3C S6520 Serise

1台

核心设备

11

中心端硬件

整合网2交换机

H3C S6520 Serise

1台

核心设备

12

中心端硬件

接入华为交换机

HUAWEI S5720s

1台

普通设备

13

中心端硬件

监控台电脑

戴尔OptiPlex7070

1台

普通设备

14

中心端硬件

液晶显示器

DELL E2016h

2台

普通设备

15

中心端硬件

液晶显示器

DELL E2216h

1台

普通设备

16

中心端硬件

监控台电脑

DELL T3620工作站

1台

普通设备

17

中心端硬件

监控台电脑

DELL成铭 3980C

1台

普通设备

18

中心端硬件

对讲设备

Hytera PD700

20台

普通设备

19

中心端硬件

对讲设备

Hytera X1P

10台

普通设备

20

中心端硬件

对讲设备

Hytera CH10A04

智能充电器

1批

普通设备

21

中心端硬件

对讲设备

Hytera CH10L15

智能充电器

1批

普通设备

22

中心端硬件

便携式复合气体检测仪

JES-MS600HS-6

1台

普通设备

23

中心端硬件

手持式激光测距望远镜

SW-1000A

1台

普通设备

24

中心端硬件

多功能汽车应急

启动电源

卡尔酷46800mAh

1台

普通设备

25

中心端硬件

标签打印机

Brother PT-18RZ

1台

普通设备

26

中心端硬件

标签打印机

EPSON LW-K400

1台

普通设备

27

中心端硬件

多功能打印复印一体机

DocuCentre-iv 5070

1台

普通设备

28

中心端硬件

工具箱

卡尔威尔 H2923A

1套

普通设备

29

车载设备

对讲设备

Hytera PD980

1台

普通设备

30

车载设备

对讲设备

Hytera Power Supply

1台

普通设备

31

车载设备

对讲设备

DS-236

1套

普通设备

32

车载设备

对讲设备

Hytera MD780

1台

普通设备

33

车载设备

对讲设备

可升降天线412.9625/422.9625MH

1套

普通设备

34

车载设备

工业级5G路由器

ZR9721S

1套

普通设备

35

车载设备

液晶电视

PHILIP 42PF7422/93

1台

普通设备

36

车载设备

液晶显示器

LG 17

1台

普通设备

37

车载设备

车载监控硬盘录像机

海康 DS--8004HC

1台

普通设备

38

车载设备

移动照明系统

星际倒伏式高杆照明灯CFG252400

1台

普通设备

39

车载设备

海康车载专业摄像头

定制

2台

普通设备

40

车载设备

监控快球

YAAN3070

1台

普通设备

41

车载设备

发电机

HONDA EC6500

1台

普通设备

42

车载设备

UPS 不间断电源

APC 3KVA

1台

普通设备

43

车载设备

充电机

BC--1230

1台

普通设备

44

车载设备

DVD

新科

1台

普通设备

45

车载设备

功放

CZ--1400

1台

普通设备

46

车载设备

摄像头防雨罩

YA 4310

2个

普通设备

47

企业端硬件

安全生产物联网主机(监控视频)

AY-0408-GK

15套

普通设备

48

企业端硬件

网神SecSIS 3600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 V2.0

GD2600-AY55

18套

普通设备

49

企业端硬件

数据采集主机

AY-0408-GK

18套

普通设备

50

企业端硬件

数据采集主机(含安全传输网关)

安翼 AY-AQWG

21套

普通设备

51

企业端硬件

视频监控采集主机

安翼视频VC小站 AY-VC01

25套

普通设备

52

企业端硬件

接入交换机

tplink交换机

38套

普通设备

53

企业端硬件

路由器

tplink路由器

25台

普通设备

  2.2.1系统软、硬件例行维护保养

  2.2.2系统数据整理

  包括40家已联网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汇总表的更新、整理;企业申报数据更新、整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时监测视频和实时传感数据更新、整理。

  2.2.3业务软件维护服务

  2.2.3.1供应商主动对业务软件BUG进行修复,不定期主动发布更新升级包,并提供技术支持;

  2.2.3.2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关于业务软件故障报告后,应在0.5个小时内予以响应,1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故障为业务软件BUG,应在24小时内恢复业务系统正常运行,并在接到报告之日起,1周内予以修复解决,解决完毕后出具故障分析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处理完毕的,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个月;

  2.2.3.3系统安全机制维护。对操作系统、数据库进行每月不少于1次的不定期安全机制、密码策略、病毒检测、防病毒软件升级、防火墙巡查、系统安全日志分析等服务,并出具检测报告;

  2.2.3.4数据库备份服务。制定备份计划,每月不少于1次检查备份机制的执行,并出具检测报告,确保数据备份、恢复的正常。每月不少于1次对视频监控点位备份、传感器点位备份。

  2.2.3.5为区局、市局系统值班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利用微信、电话远程协助,现场指导等方式解决用户提出的技术问题。

  2.2.3.6危化系统服务器、交换机维护。对采购人的服务器、交换机每周进行例行巡检,每月进行设备除尘,系统软件进行每月进行性能优化、文件垃圾清理,并根据需要进行补丁安装、漏洞修复、第三方软件到期续费提醒等服务,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当在接到采购人服务器、交换机等故障报告后,供应商应在0.5个小时内予以响应,1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为服务器等硬件故障,须送件维修,并且时间超过24小时的,应在送修期间提供代用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如须更换新配件的,且采购时间超过24小时,应在采购期间提供代用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如须联系设备厂商,对故障设备固件、软件进行升级的,48小时内处理完毕;

  2.2.3.7对中心端设备维护。对采购人中心端监控电脑、交换机、监控电视等设备每周进行例行巡检,每月进行设备除尘,并出具检测报告。系统软件每月进行性能优化、文件垃圾清理,并根据需要进行补丁安装、漏洞修复、第三方软件到期续费提醒等服务。在接到采购人中心端设备故障报告后,供应商应在0.5个小时内予以响应,1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设备硬件故障,须送件维修,并且送修时间超过24小时的,应在送修期间,提供备用设备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如须更换新配件的,且采购时间超过24小时,应在采购期间提供代用设备,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如设备固件类故障,须取得厂家技术支持的,处理时限不超过48小时;

  2.2.3.8应急指挥车车载系统的维护和保养。每个月对线路、车载设备进行检测、试用,确保设备正常工作。在接到采购人应急指挥车故障报告后,供应商应在0.5个小时内予以响应,1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设备硬件故障,须送件维修,并且送修时间超过24小时的,应在送修期间,提供备用解决方案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如须更换新配件的,且采购时间超过24小时,应在采购期间提供代用设备,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

  2.2.3.9系统企业端设备维护改造。为采购人纳入监管范围并与应急平台联网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供系统企业端支持服务,为企业提供培训、电话和网络支持服务,针对电话或网络无法解决的问题,提供上门服务。在接到采购人或联网危险化学品企业关于企业端故障报告后,供应商应在0.5个小时内予以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设备硬件故障,须送件维修,并且送修时间超过24小时的,应在送修期间,提供备用设备保证企业端正常使用;如须更换新配件的,且采购时间超过24小时,应在采购期间提供代用设备,保证企业端正常使用。如为运营商网络通讯故障的,供应商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协助采购人沟通解决。因原有接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须对原有安装企业端设备进行改造的,供应商应在接到改造需求后,1周内完成企业端设备安装现场勘查,在企业完成自身系统改造后,2周内完成企业端设备安装调试联网工作。

  2.2.4新增危险化学品企业端安装。对采购人指定纳入监管范围的新增危险化学品企业,供应商在接到联网服务需求后,1周内完成企业端设备安装现场勘查,在通讯光纤铺设完毕后,2周内完成企业端设备安装调试联网工作;

  2.2.5危险化学品企业监控数据和传感器数据报警日志的维护。每个月定期整理监控数据、传感器数据、每月运行维护报告、年度运行总结报告和报警日志备份,危险化学品企业维护情况报表存档;

  2.2.6危险化学品企业端维护。每年至少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不少于1次的上门维护检修,并对企业端的设备进行除尘和登记;

  2.2.7其他,企业端线路异常,供应商要及时通知运营商尽快予以恢复;

  2.2.8提供系统中设备增补的方案设计、安装、培训服务。

  3、技术响应要求

  3.1服务措施

  3.1.1核心设备:对于核心设备,供应商应承诺在核心设备出现故障时,如超出2.2技术服务的内容约定时限的,可提供备用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3.1.2普通设备:对于普通设备,供应商按2.2技术服务的内容约定进行处理。

  3.2服务方式

  3.2.1驻点服务:项目维护期限内,供应商指派一名工程师(具有大专学历以上,两年以上计算机相关工作经验)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常驻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相应的具体系统维护工作,及采购人分配的其他维护工作;

  3.2.2技术支持:供应商提供7×24小时(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电话、传真方式技术支持服务,随时解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问题。电话与传真支持无法解决的,供应商工程师在采购人许可的情况下实行远程维护。采用远程维护仍无法解决问题的,供应商工程师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3.2.3主动巡检服务:供应商将不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对系统整体进行主动巡检,并对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有关改善的建议供采购人参考,以降低故障率,提高系统运行速度和安全稳定性。并在每个季度出具系统检测书面报告及运行维护建议;

  3.2.4重大活动保障: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要,在重要领导视察、应急演练、事故救援等重大活动时,供应商及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系统保障和数据分析支持;

  3.2.5预防性回访:定期的客户回访(每月底),征求意见;

  3.2.6产品的技术咨询和应用培训:提供详细问题讲解。

  3.3服务时限

  3.3.1供应商接到服务需求后,0.5小时内(含)响应,在电话、远程等技术支持无法解决的情况下,1小时内(含)到达故障现场处理。影响系统正常使用的故障24小时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若特殊故障无法按时完成的,需与采购人协商,约定处理完成时限。

  3.4维护费用

  3.4.1业务软件BUG修复、升级、修改,设备故障维护、换件、送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4.2企业端设备新增安装、维护、改造所产生耗材、人工、交通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4.3在维修过程中,如需将采购人设备或配件异地维修的,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各维修或维护等工作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应填写《维修服务单》,并经采购人审核后签字确认。《维修服务单》一式贰份,双方各保留壹份。

  3.5其他

  3.5.1软件在线调试、培训和数据初始化的过程将邀请采购人客户全程参与;

  3.5.2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协助采购人日常数据备份,服务器维护管理工作;

  3.5.3负责产品在前期建设合同范围内的个性化完善;

  3.5.4所有检测维护更新服务应按照要求,出具书面报告或者记录,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留底备查。

  3.6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使用维护期内所更换软件或软件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索赔。如果任何第三方对此提出索赔,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与之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损失。

  以上文件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服务期满后,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采购单位可向成交供应商延续采购,原合同与延续合同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2年。

  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之日起,相关服务人员于五个工作日内上岗并熟悉项目中的维护内容。

  ★4、针对“2.2.2项”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将根据采购人监管要求,若现有的40家已联网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更换或者维修前端数据采集设备后,供应商需安排人员协助企业进行相关的调试确保数据传输通畅,及相关企业端设备的报修运维服务,其中企业端设备维护数量也将根据采购人监管需要发生变化。

  ★5、针对“3.2.1项”现场保障服务:项目维护期限内,供应商指派一名工程师(具有计算机及网络基础,对已经联网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具备一定的行业熟悉度,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协助采购人与监测企业的沟通、协调系统开发人员与监测企业间的日常工作;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于采购人指定地点负责相应的系统维护工作,及采购人分配的其他维护工作;成交后,采购人将从该岗位工作内容出发对供应商所提供驻点人员进行多方面了解,如供应商所提供的驻点人员无法达到采购人对此岗位的基础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合适的人员。供应商须对指定现场保障工程师计算机、网络、物联网等方面工作经历及工作经验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对“厦门市高危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进行升级和运维过程中,若涉及省级平台升级,供应商需对此系统同步进行更新升级,保障平台与省级相关业务系统及下属危化企业的对接正常。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8、履约保证金: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

  缴纳说明: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等形式,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缴交保证金(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到账(到位)后合同生效。待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已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无息返还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若有违约金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采用履约保函形式的补缴违约金后归还履约保函)。

  五、其他事项

  1、报价要求

  1.1、本项目为整体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对采购项目一览表中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响应,不完整响应或拆分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

  1.2、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别报出货物的单价、小计和总报价。

  ★1.3、总报价为响应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工成本(含人员工资、福利费、奖励金、社保等),驻点费用,人员培训费,管理费,设备、工器具,税费。总报价包含提供新增企业端设备相关安装服务(含现场勘察、布线系统的辅材线材等),并负责回收已核销企业的前端数据采集设备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以及“厦门市高危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原系统开发商每年的运维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的费用。供应商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响应报价中,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4、本采购项目的预算为人民币36万元,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36万元,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预算的属无效报价。供应商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合法分支机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七、询价文件截止时间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3月28日9:30之前将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开标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为无效文件。

  报价文件应包含:

  1.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三证合一);

  2.报价人所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服务内容;

  3.详细报价单(含税价);

  4.相关书面承诺函;

  5.询价响应文件提交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文件均应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并用信封密封。

  八、成交原则

  本项目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评审价相同并列的,则进行随机抽取。

  九、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代理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92-5990718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室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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