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5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7-16 10:48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2025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章第八十九条规定,现将2025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2025年1-6月,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1人,起数同比减少7起、下降38.9%,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3人、下降54.2%。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二)各区事故情况。集美区、翔安区、同安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思明区同比“一平一升”,海沧区同比“一升一降”,湖里区同比均“持平”

  (三)行业领域事故情况。交通运输业(含高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一平一降”,建筑业(含公路和水运工程建筑)、商贸制造业(含金属、橡胶和塑料制造业、船舶制造业、特种设备)、其他行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双下降”,农林牧渔业和采矿业去年及今年同期均未发生事故。

  (四)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一是道路运输事故仍然高发频发。今年1-6月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6起、死亡5人,起数同比增加1起、上升20%,死亡人数同比持平,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今年事故总数的54.5%和45.5%。二是非传统领域风险首次出现。往年同期未发生的淹溺、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事故类型今年首次出现。三是常见类型事故根治难度大。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虽同比下降,但仍有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汲取事故教训,压实压紧安全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要深刻汲取近期我市接连发生的小散工程高坠事故以及货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教训,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二)深化三年行动,压实年度任务。要聚焦本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发现问题隐患能力不足、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平衡等问题,加大综合督导和服务指导力度,定期开展工作调度。要持续跟进“十大行动”年度任务落实,动态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适时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质效评估。要以8项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整治为抓手,持续理清新兴行业监管不明、传统行业职责交叉推诿现象,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要进一步健全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完善行业监督管理与综合监管融合常态化机制。

  (三)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与相关单位会商研判,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防雷、防高温、防汛防台风应急演练。要密切监测气象变化,精准做好预测预报和研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媒体、电子显示屏等手段,滚动发布灾害性天气、森林火险等预警信息和消防、交通、旅游安全提示,普及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让广大企业和群众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有效防范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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