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暂停林坤地
等3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考核合格证的公告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厦门海沧厦门中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12”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意见的通知》(厦安办〔2025〕153号),厦门中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林坤地、庄顺达、张琦斌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海沧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厦海应急罚〔2025〕26号、 厦海应急罚〔2025〕27号、 厦海应急罚〔2025〕28号),含暂停林坤地、庄顺达、张琦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三个月。具体为:1.姓名:林坤地,证号:35020519******0017,人员类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行业类别: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2.姓名:庄顺达:35020519******0033,人员类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行业类别: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3.姓名:张琦斌,证号:35032119******8617,人员类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行业类别: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
证书暂停期限从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3月12日。
特此公告。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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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