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厦门弘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时间:2025-12-17 16:31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注销厦门弘先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集美区应急管理局:

  因企业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我局于2025年12月15日通过企业注销申请,注销厦门弘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后企业应停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附件:注销企业名称及其许可证编号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

  注销企业名称及其许可证编号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场所

证书编号

有效期

1

厦门弘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集美区宁海二里3号615单元

闽厦危化经字[2019]000010号

2022/12/25至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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