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行政处罚公示清单(4月1日)
时间:2025-04-02 17:48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1 | 厦门耀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50206MA8U77Q36E | 高幼芬 | (厦)应急罚思﹝2025﹞4号 | 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一、三、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 2024年8月11日14时10分许,思明区梧村街道美新广场6楼消防系统维修过程中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思明区人民政府批复,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厦门耀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美新广场小区的消防系统维修整改业务承接单位,不具备从业条件承接消防系统维保业务,在实施过程中又将该业务交给不具备从业资格的周熖林个人,存在违法违规转包,未安排具备资格的从业人员到现场负责管理,未按安全生产法要求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对现场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对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等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 罚款 | 给予厦门耀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拾壹万(¥5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 51 | 2025-03-31 | 2025-03-31 | 2028-03-30 |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 单项罚款10万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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