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清单(12月23日)
时间:2025-12-23 16:10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
| 1 | 厦门鼎锌五金工业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50212MA2Y0MTG7H | 350212200149867 | 陈基华 | (厦)应急罚﹝2025﹞43号 | 厦门鼎锌五金工业有限公司(一)违反了《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GB39800.1-2020)第5.4.4条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二)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第十条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一)2025年11月20日一名员工违反操作规程作业;(二)2025年度未按规定组织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厦门鼎锌五金工业有限公司(一)违反了《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GB39800.1-2020)第5.4.4条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二)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第十条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 警告;罚款 | 决定给予厦门鼎锌五金工业有限公司警告并处人民币1.6万元(壹万陆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1.6 | 2025-12-22 | 2025-12-22 | 2028-12-21 |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