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503-30-00-2022-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厦安办〔2022〕71号 |
标 题: | 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及象屿保税区、火炬高新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闽安委办〔2022〕44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治安、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法治素养,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并运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头条推送《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传、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向镇(街)、村(居)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统筹好发展与安全,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重点,创作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动漫等作品,在“厦门应急管理”及各成员单位微信公众号开展安全警示展播活动。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法宣贯,结合实际到园区、企业等场所宣讲安全生产法,尤其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要大力开展送安全生产法进基层(企业)活动,推进依法治安,努力做好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广而告之“12345”举报电话,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
(三)开展网上答题活动
在“厦门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开展2期答题活动,第一期,6月1日至7日,开展“安全厦门”答题活动;第二期,6月20日至24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普法答题活动,引导公众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应急知识,提升法治意识和安全技能。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安全知识答题活动。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市安委办将采取设置咨询展台、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网络直播讲安全等形式,组织有关成员单位集中设展宣传,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安全知识、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等,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样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线下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微信微博、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五)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厦门市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紧密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围绕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和依法治安意识,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围绕提升广大农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普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等方面安全知识,推进安全宣传进农村。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发挥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的作用,开展日常安全宣传,组织居民小区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推进安全宣传进社区。围绕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结合学校开学之际及放学前5分钟,开展安全防控教育,推进安全宣传进学校。围绕提升全民居家安全,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等活动,开展防火、用电、用气等安全教育,推进安全宣传进家庭。
(六)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运用本系统本辖区LED屏幕、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海报、标语和短视频,在醒目处悬挂“安全生产月”条幅,张贴“安全生产月”海报,全面掀起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热潮(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运用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安全生产月”专栏,深度报道工作新亮点、新特色、新成效,提升活动影响力。按照“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有关要求,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在主流媒体曝光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
(七)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有关规定,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应急预案演练,厦门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厦门市2022年度防汛防台风综合应急演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日常应急管理,立足灾害应对和事故处置全过程,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方案并组织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八)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
继续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平安交通”“平安港口”、民航“安全生产月”等具有行业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结合实际,邀请有影响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弘扬安全发展主旋律,全面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全民安全水平。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方案、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狠抓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考核到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谋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创新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科学性。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信、微博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及时总结提升。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专人跟踪掌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及时提供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市安委办将运用各类宣传平台开展宣传,引导全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确定联络员,填报《厦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见附件3),于5月23日前反馈市安委办;5月28日前报送活动方案,并于6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4)。
请各单位于5月31日12时起,可在“厦门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或市应急局官方网站“安全生产月”专栏下载宣传标语、短视频、海报等。
附件:1.2022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安排
2.2022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3.厦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4.“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19日
(联系人:杨郁民 廖鹏燕;联系电话:2699995 2699982;传真:2699921;电子邮箱:xmajj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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