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荐(申请)特种作业考评员的通知
时间:2024-05-20 15:14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推荐(申请)特种作业考评员的通知


  各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实际操作考试工作,满足不断增长的特种作业考试需求,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应急〔2020〕2号) 要求,现决定再次遴选、补充一批特种作业资格实际操作考试考评人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和申请范围

  低压电工、高压电工、焊接与热切割,高处作业(登高架设)、制冷与空调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评员。

  二、基本条件

  (一)作风正派,公正廉洁,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

  (二)年龄在25周岁至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

  (三)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

  技师以上资格;

  (四)实际从事相应专业和岗位5年以上,熟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较丰富的现场急救知识;

  (五)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记录。

  三、工作内容

  (一)与市应急管理局签订履职承诺书,履行约定相关工作职能职责和工作规范,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考试;

  (二)参加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特种作业考试考评;

  (三)为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实际操作考试提供对策和建议,为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四)为安全生产考试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考试点建设及设备配备标准验收、培训大纳和考核标准落实、实操考试题库更新升级等)提供技术支持;

  (五)参与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其它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区局宣传发动辖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职业院校积极推荐符合要求人员加入考评员队伍。

  (二)考评员受市应急管理部门指派参加考评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实际工作日支付工作津贴。受指派考评员应协调好本职工作与考评工作关系,避免考评工作影响本职工作。也请考评员所在单位支持考评员合理参加我市特种作业考试考评。

  (三)申报人员须认真填写《厦门市特种作业资格实际操作考试考评人员推荐(申请)表》(见附件),在职人员还应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考评员推荐(申请)表、职称学位学历等证明PDF扫描件和Word版各一份〔详见考评员推荐(申请)表备注〕,请于2024年6月20日前通过邮箱发送市应急管理局法规处。

  联系电话:7703964(优先)、7703375

  电子邮箱:xmaqscks@163.com


  附件:厦门市特种作业资格实际操作考试考评人员推荐(申请)表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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